4月29日,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(以下簡稱“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”)掛牌成立。長沙市政府副市長陳澎出席掛牌儀式。
掛牌現場
據悉,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是在原長沙市環境監察支隊基礎上,整合生態環境、自然資源、農業、水利、林業等部門相關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職責組建而成。
改革后,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主要職責包括: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業務指導、組織協調和考核評價等職能;以長沙市生態環境局名義,統一行使芙蓉區、天心區、岳麓區、開福區、雨花區以及長沙高新區范圍內污染防治、生態保護、核與輻射安全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檢查、行政強制權等執法職能;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執法任務等。
陳澎指出,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式掛牌成立,標志著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啟了新征程,這是繼承也是發展,是機遇也是責任。他要求,長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體同志:
一是要盡快進入新角色,牢固樹立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、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、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。
二是要積極展現新作為,強化大局意識、主責意識、服務意識,堅持依法行政,優化執法方式,提高執法效能,積極引導企業自覺守法,營造良好市場環境,推動長沙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。
三要要全面塑造新形象,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、本領高、作風硬、敢擔當,特別能吃苦、特別能戰斗、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鐵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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